亦舒《伊人》 选妻记(上)   挑老婆我想是难事。或者不应该这样说,人人都娶了老婆,可是我不要那样的老婆,走了出去会给人笑的,千疮百孔的毛病,背着这种老婆一辈子,是非常可怕的事,况且还格调奇低的女人,也处之泰然的,这是他们的本事,他们的要求低,但凡要求低的人都幸福。   譬如说阿王,咱们大学里的同学,娶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做老婆,广东人,可是很高大,又黑,一把声音像张爱玲形容的,“就似一块刀片,刮得人生病”,坐下来就把鞋脱了,搁在椅子上,坐得一只肩膀高,一只肩膀低。阿王闷声不响的喝着啤酒,一点痛苦也没有,好像已经习惯了,几乎有点欣赏。吃完饭之后,我足足有三年没有见阿玉。我受不了这个刺激。   还有阿陈,也是同学,娶的是女护士。在香港女护士算是白衣天使,有点地位的,病人会哄上去,“姑娘姑娘”的叫,在英国女护士没人看得起,谁娶了护士就像娶了大麻疯,起初我也不明白这个道理,后来看到了这些华籍女护士的行径,心里也很清楚,因此但凡见到娶女护士的老朋友,还是退避三舍,免得送上门去,这些护士看脱光衣服的男人看多了,那种眼光老是想把一切男人的衣服脱光,以便遮掩她们工作低微的自卑感,当然我是一向相信古人说话的。古人说“百步之内,必有芳草”,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,我见识浅窄。   我于是失去了阿陈这个朋友。他的护士老婆有七八个妹妹在马来西亚半岛不知道那个小乡村耽着,见了有鼻子眼睛的男人就想替她的同胞手足做媒。无异这女人是个可敬的姊姊,时时刻刻想着家人。   那么还有张傻。这个人大家叫他傻,是因为他用功读书,小时候他妈一直把他背在背上,所以他两条腿有点弯弯的,走起路来,两只手臂晃来晃去,也就像一只大猴子。张傻人不错,功课也过得去,所以大伙儿顶欢喜地,张傻也娶了老婆,香港小姐,甘三四岁,常作其爱娇状,充十六七岁。   这位香港小姐发娇发嗲,咱们看了寒毛直站班,但是张傻自以为艳福不浅,来得个得意,就冲着他这份得意,我们也替他高兴起来。他那老婆五短身裁,头大手大脚大,一张脸烧饼似的,五官挤在当中,说话喜欢以“哼!”字带头,朋友们被她哼得心惊肉跳。张傻开头以节蓄带她到中国饭店去吃叉烧包,吃久了没了钱,只好在宿舍做速食面,拿一块卷心菜用白水煮,很“有情饮水饱”的样子,可是那位小姐的脸色之难看,也不用说了,她那四十寸的高度,撑着一双六七寸高,早不时兴的木拖,在地上顿足的声音,响闻十里。可是后来也结了婚,大概是双方都没有碰到更好的人。   我还没说完呢,还有小李子,一手网球打得奇好,娶的是台湾小姐,又白又嫩又漂亮,走出来也大大方方,英文说得不好,小李子爱妻以德,请她免开尊口,倒也相安无自事,我看着很羡慕,觉得台北居然有这么可爱的小姐,飞机票再贵,也得到台北去一次瞧个分明。   小李子婚后不到半年,家里忽然多了一大堆亲戚,什么小姨小舅岳母大人,都来投奔他,家里弄得像梁山水泊聚养德一般。三个小姨天天说:“姊夫,这巧克力好好吃呵!”   这岳母坐那里嘻嘻的笑,再也没回台北的意思。我觉得小李子应该马上改行研究地质学,看什么地方有金矿可掘。   是呀,我这几个老朋友都成家立室了,过得很幸福。将来白头偕老,是绝对没问题的,他们的老婆都靠他们吃,说什么都离不了饭票,他们又是念过书的正人君子,绝对不敢抬“妻子如衣服”出来,头发是迟早要白的,没问题。没问题。   不过我以冷眼旁观的镇静观察了这么久,觉得老婆是再容易找没有了,可是找个体面的老婆,太难太难。大家别以为我是大男人主义,专挑剔人的,不不,我自己也不过是六十分人马,怎么好意思去娶个十全十美的女子,不过仿佛是老夫子劝咱们的:“无友不如已者”,我一直遵守着这句话。   我是独生子,不为自己着想,也得为我父母的孙子、曾孙设想,我总是希望后代比我略为优秀一点,至少也不能比我差劲,所以我的老婆大人身怀重责,我的老婆不能随便乱拣。   因为我是诸老友中唯一的王老五,所以身份特殊,非常的吃香,阿陈阿王小李傻张他们都劝我早日结婚。   阿王说:“一点也不好.但是咱们都上了老臭当,不甘心你逍遥法外所以一定要把你拖下水。”我觉得结婚像他们这种结婚,简直是倒了几辈子的霉,天堂有路倒不走,地狱无门闯进去,又不是真正谈爱情谈得死脱,不过是糊里糊涂的上了那些女人的当,不但要养她们一辈子,还得听她们唠叨一辈子。那阿王的广东老婆才好玩,阿王听个电话,她那刮人的声音就直向:“谁?什么人?什么人?”阿王算是卖给她了,况且这种事,一不能怨父母,二不能怪社会,一辈子从此壮志消沉,做这些庸俗女人的装饰品,唉,活着有什么意思?   我在英国也恋爱过一次。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。因为太好了,而我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,所以她没有成为我的妻子。她长得很美。至少我认为她是美的,情人眼里出西施,说不定小李子也认为他老婆美得死脱,不然小李子不会心甘情愿的做她的奴隶。   我那个女朋友的名字叫如意。   她虽然叫着如意,可是一辈子如意的事并不太多,功课是好的,因为她自己非常的用功,一点也不取巧。相貌是好的,因为她打扮得干净合时,潇洒中带点修饰。品德是好的,没有一点轻桃,平常总是冷冷淡淡,不能算是喜怒不形于色,却永远不会得意忘形。她自幼父母双亡,家中略有几个钱,因为兄嫂侄子实在太多,剩到她手中,家私所余无几,她若开口争论过,兄嫂们倒还不这么恨她,偏偏她并不计较,分多少她拿多少,兄嫂做了明显的坏人,很不甘心她,视她是陌路人,从来不通信。过年人人有陈皮梅之类的吃,她没有,也不稀罕,她什么都不稀罕,守着一点钱读书。   阿陈的那个护士太太最不喜欢她,那护士要替她打维他命针,如意不肯,那护士因为考试没及格,有自卑感,以为如意看不起她,便出去说了如意两车坏话。   小李子说“家明,你那女朋友目中无人。”   哪个人背后不说人?哪个背后不被人说?如意却不说人。   如意有一次说:“他们没有什么值得说有,这种人全世界都的,一个模子里出来的,我兄嫂也就是这个款。在世界上得胜的全是他们。”大概如意是对的,将来火星火袭地球,靠这些人搓麻将的声音,就可以把外太空人吓走。   我与如意来片了一段时期。如意是个沉默的女子,那一年她二十二岁,照她自己说,是嫁人的年龄了。她心目中的丈夫是要富有的,唯有嫁一个富有的丈夫,可以使她永远脱离她家中那班亲戚,非但要富有,而且要王公爵般的富有,她并不要在她家人面前炫耀,但是她要籍此弥补她幼年时的不快。   我只能算是她的朋友。她努力的读书,进的是剑桥语言系,中英文是毫无问题的,法文与德文一流,日文俄文也懂得点,拉丁与希腊文成绩也好,此外还抽空研究美术,网球游泳骑术也过得去。总而言之,她有资格做一个贵夫人。如意穿起轻纱夜礼服来比一般电影明星的气派是好得多多了。   我们相见的最后一晚,如意开着一部黑色的林宝基尼爱斯百达来的。身上披着一件银狐,益发衬得一张脸像白玉一般。车子与皮大衣都是一个男人送的。   她并不如意,脸上没有什么笑。   我看看她,也看看她的车子。   她问说:“咱们毕业了,听说你决定动身回家?”   我坦白的说:“我最恨移民,死赖在人家国度里不走,我是一定马上回家的。”   “你回香港?你能忍受香港那种半中不西?你回台北?能够忍受黄色电影当前奏的国歌?你回新加坡?你能忍受他们叫国语为华语?”   我说:“可以眼开眼闭。”   “我也可以留在英国开眼闭。我做人除了读书之外,一直眼开眼闭。父母去逝的时候,我才十二岁,若果省事一点,也可以跟了去,免得零零碎碎的受罪。既然活下来了,若果认真,是不行的。”   “你是要结婚?”   “是的,那人比我大二十五岁。因为他儿子跟我差不多大,所以他不愿意把我们的事公开。我也乐得安静,不然刚避开了自己家里那一班人,又得伺候他家里的人。现在好得多,钱,他有的是,我是不必但心了。”   我问:“你快乐吗?”   如意笑了一笑,“什么是快乐?你看小李子他们快乐吗?他们自己顶乐,我倒是很可怜他们。”   “你……难道不想念家人?”   “我想他们有什么用?他们要想我才行呀。回了家,他们又不懂剑桥牛津,能够派我用场的,叫我做这个做那个,我做小妹,犯不着替他们做。觉得我没什么好利用的,嫌我碍手碍脚,我回去做什么?”   我们俩静默了很久。   我说:“我是…很喜欢你的。”   她淡漠的说:“这话我听了多少次了。我相信你是有诚意,但是有诚意又怎么样呢?这些对我不合用,我不想利用你人家有老子娘姊姊姊夫奶妈姑婆一门子的人撑腰,我有什麽我一开口就是错,不开口也是错。大学生问鲁迅:‘我们年青的一代,应该争取什么?’鲁迅答:‘要先争取言论自由,然后,我在告诉你们争取什么。’什么是安全感?钱是安全感。你别瞧你那班朋友,我还没看不起他们,他们先要看不起我,放着三叉八卦的那些老婆们不管一下,专门斜着眼批评我,真是奇迹出现,老婆倒是自家的好了,再不上台盘也还是美的,王八对上了绿豆,你喜欢我没用。”   她一直是笑着的。那时候纷纷的落下了雪。我想告诉她我爱她,我愿意娶她为妻,咱们到一个寂寞的地方去,终老一生。   天下这么大,总有一个角落可以避开这些男人女人,总有一个地方听不见麻将声,打儿子骂老公的声音,我与她总有办法可以逃得远远的。   但是我没有出声。   雪纷纷的落在她的银狐大衣上,我们很客气的的拥抱一下,分了手。   她开走了她的跑车。   据说她住在伦敦附近的雪莱,旁边住一个著名的歌星。后来我不知道如意怎么样,既然有了钱,生活就容易过。我没有她联络过。这里要说的,可不是如意的故事,而是如何拣老婆的故事。   后来我们分了手,我回了家,找到了工作,数年内升了好几级。   我有点心里变态,喜欢欺侮手下的英国人,常常把他们的报告狠命的扔过去,喝道;“改过!”不知为什么,实在读书的时候也没受过他们什么气。气是哪里都受的。   相信英国女皇也多多少少的受点气。   父母觉得我是结婚的年龄了,便给我介绍女孩子。   我不反对盲婚,盲婚是好制度。婚姻成功,归功自己的努力;不成功,可以怪媒人、介绍人、父母、女家、社会,离了婚也心安理得,而且相亲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怪现象,看不中可以不娶。自己去拣老婆,劳神伤财,缠住了甩不脱,叫天不应喊地不灵,妈的,一辈子就完蛋了,人又没有几辈子好活,坑死在一个蠢女人的手里,说什么也划不来,简直对不起祖宗十八代,还是相亲好。   所以当母亲说:“替你介绍女朋友吧。”   我大大声,来不及的说:“好呀!”   吓了父亲一跳。这年头的父母,下意识希望子女叛逆,以便他们到处诉苦,引以为荣,可是我一向是个乖儿子,读书没出过毛病,又不轧姘头,到头来,居然同意相亲,父母能不吃惊。   他们给我介绍的一个女孩子,叫凯莎玲是读商科的,七八个月内学了些打字速记的东西,是女秘书,还没有做花瓶的资格,花瓶也不是容易当的。   她长得不难看。我对女孩子相貌并不苛求,樱桃小口、汪汪的大眼睛往往看上去很俗气,女孩子的五官最主要是配搭得好,使人看上去自然舒服。这个凯莎玲眼睛太大了一点,有点凶相的活泼,说不到十句话,便吐吐舌头。她不讨厌,但是我不欣赏这一类型的女子。在另外一个男人眼中,或者可以一见钟情,我不过与她客客气气的吃一顿饭,反正这顿饭是我们家请的,她又没损失。再说我顶不喜欢女秘书,做这种工作做久了,没意思,跟空中小姐一样,完全不需要用大脑,等于一部简单操作的机器,就因为工作时不需要费力,所以空下来就好高骛远,想入非非。   这凯莎玲说着一口广东英语,我敷衍着她。我是一个十分虚伪的人,对谁最客气,就是最看不起谁,这凯莎玲不大会得看人脸色,有点钝。   她身上穿一袭日本时装,因为个子极矮,所以看上去比真实年龄小了一大截,对着这样的女子,我觉得我不是男人,因为她不像女人。   我们吃饭挑在一间夜总会,大概是方便我们跳舞,可是从头到尾我没有请她出去舞池。   我与如意也没跳过舞,大家是学生,没那么多的时间与金钱。我不知道她现在如何,毕竟她是我唯一倾心的女子,她美丽,走出来一派风流的样子,脸上那种含蓄的表情,看得出她不如意的地方。   这个凯莎玲比起她是幼稚园程度,小家碧玉,但是没吃过什么苦,也没有资格吃苦,坐在井中,观着她那一方天,非常的开心,她根本不知道世界有多大,可以学的东西有多少,她什么都不晓得,所以在打字机与速记本子里,她是一个快乐的人。   但是这种女人多数非常的有一手——猎取男人做丈夫,当饭票.男人们不是不肯,只是她还不配。配不配也是运气问题。小车阿陈他们那些宝儿又何尝配了,这事不是我可以说得的。我是一个眼中揉不进一粒沙子的人,介绍一个这么普通的女人给我,我心里莫名其妙的揶了起来,相信如意知道了,也同样的生我气。   饭后我并没有送她回去,我与父母三个人回家了。到了家默默无语,有点不快,还是盲婚好,说不定我也就跟凯莎玲这种人结婚,最多子孙笨一点丑一点——人还是笨好,他们在知识学问方面笨了,往往在世俗上有意想不到的机智与聪明,往往活得风调雨顺。   母亲说我没精打采的。   我说:“妈妈,难道这里的女孩子都是这个样子?没有好一点的了?”   妈妈问:“你要怎么样子的?刚才选了香港小姐,难道要那种才行?”   “算了算了,我老婆的大腿屁股是留着我一个人看的。”   “那你要什么样子的?”妈妈问:“说个清楚,今天这位小姐,是较为普通一点,但是也有好处,至少不会打扮得长气似的——也很难说,才见过一次面,谁晓得德性如何?打字小姐……说什么也得门当户对。你在大学廿年,就没看到一个喜欢的?”   我笑:“有啊,日本三菱工业的老板,就有个女儿在剑桥,追得动吗?”   妈妈不响了。我不高兴追求女人。男人女人都是人,干么要我去追求?买花送糖,劳神伤财,热面也去对冷屁股。女人都是抬举不得的,对她们好一点,她们就顺着竿子爬上来了,我自己没老婆,可是我见过我朋友的老婆,我很害怕,娶了诸如此类的老婆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一定是痛苦的吧。   也许久入鲍鱼之肆,久而不闻其臭了,苦只苦了旁观者,因此咱们只好远远的避着。   临走的时候,我也与老阿王他们交换了地址电话,觉得将来还是要见面的,现在觉得没有希望。   做一个男人,我对于婚姻存着无限的疑惑。无疑对于女人,结婚是一件好事,是个归宿,嫁到了一个好的瘟生,做女人一生衣食不用愁,非但长期饭票到手,连带一家人也沾了光,所以每一个女人都该结婚。但是结婚对男人有什么好处?本来自自由由的一个人,娶个不相干的女人,天天噜噜苏苏,伸手要钱。   娶个不相干的女人,天经地义的要对她负责,照顾她父母兄弟姊妹.过生日过节要送她礼,天天对着她,直到老死,这是什么意思?是呀,她陪我睡觉,如今找女人陪着上床还不容易?要多少有多少。是呀,她为生儿育女,但是我并不喜欢孩子,我又不能保证我的子女是优秀品种。说到伴侣,伴侣又不一定要结婚,伴侣有男有女,谈得来,相处得好的都是伴侣,不一定是黄脸婆。多少个男人的老婆是好伴侣?小李花了十年攻读电机,他老婆连他的论文第一页也没看懂过,那些女的穷她们一生功夫吃吃吃,睡睡睡,诉苦诉苦,搓麻将,孩子一个个生下来,碰到什么不高兴的事,反咬一口,说她的青春是男人遭蹋掉的。女人这种不负责任的脾气不改,男女是无法平等的。   不娶老婆也不要紧,只是日子寂寞一点,没个说话的人,周末坐在家里,看看报纸看看书,时间一秒秒的过去。我很为自己可惜着。以前读书的时候还可以钻实验室,打网球,现在就是闷坐,把右腿搁在左腿上,十分钟转变一个姿势,再把左腿搁在右腿上。这样一坐可以坐掉一整个周末。这使我想起阿王,至少他有孩子,有老婆,有这么些人在他面前吵着闹着,日子一天天过去,一辈子混完了,像我这么清醒,这么挑剔,似乎是有点活该的。   于是我打电话把凯莎玲约了出来。   她有一点点的意外,恐怕是装出来的——“啊,宋家明。是的,我当然记得……是吗?看电影吗?今天?真不巧,我约了女朋友,是真的约,怎么办呢?一早就约好的,这样好不好——什么?把她也叫出来?你不介意?也好,我跟她说去,好的,晚上七点,你来接我们?唔——好。”   她哪里约了什么女朋友。真约了女朋友,也不会在我跟前提,约了男朋友是真的,但是那男人条件恐怕比我还要差,所以一推就被凯莎玲推得影子都没有。现在她还得去拉一个女朋友出来。   凯莎玲不是一个讨厌的女孩子,解解闷想必也是好的。   我是一个男人,自然有着一般男人的通病,所以即使对她没有多大的兴趣,也还是把她约了出消磨时间,其实约会这样的女孩子最好,我又不爱她,心不惊肉不跳。想起当年如意……明知她不会嫁给我,听到她的婚汛,一颗心还是像灌了铅似的,一直往下沉——   (好像缺了一些字)可是那样子非常的单薄,骨头并没有多大的份量,物以类聚。   凯莎玲替我介绍:“这是朱迪。”偏偏谁都有一个英文名字。   凯莎玲当下毫不客气的坐了我身边的那个位子。一辈子没坐过车的女人都是这样,来不及的霸占女主人的车位,也不懂得礼让礼让,那朱迪只好坐在车后。   我们找了一个地方喝东西,她们两人各以英文叫了柠檬茶,我喝卢恩堡啤酒。   她们问着我有关剑桥的种种。我有女同坐,还是觉得十分的寂寞,因为她们不是我的知音,我始终有种怀才不遇的感觉。但是我还是礼貌的应对着。我是这样的虚伪,连我自己弄不清楚,我是不是寂寞,我是不是满足,我是不是空虚。   天气很热,茱迪穿着人造纤维的衬衫,闷得透不过气来。   凯莎玲穿一件小裙子,已经洗得褪了色,我并不十分注重女孩子的衣着。只要大方干净便可以。如意穿衣服是穷讲究。我曾经取笑她是衣服的奴隶。她说:“我是心甘情愿的。”并不生气。她偏爱芝士布与牛仔布,身上差不多总是蓝白两色。其实她对衣服很随便,大衣脱下来随地一扔,下课又拣回来穿,那派不在乎是少见的。以前跟她在一起,并不觉得她高,后来才觉得她又高又细,实在是理想的衣服架子。   多想也没有用,现在她恐怕子孙满堂了。真正不可思议,四年来我竟没有找到对象。四年了,寂寞伴我到如今。如果我肯略为迁就一下,三个月后,凯莎玲就可以成为宋太太,迁就抑不迁就?这是难题。   凯莎玲问我:“爱下棋吗?”   我答:“不会下棋,国际棋也不会,只懂围,不过常常输。”   她问:“玩牌吗?”   我答:“不会,桥牌扑克十三张沙蟹一概不会。”   她笑:“大富翁也不玩?”   我又说:“不会。”   “集邮吗?”   “不集,集不起。靠信封上剪下来那种集邮,是小学生的玩意儿。”   “啊,那么你闲了干什么?”   我忽然微微一笑,“请女孩子们吃茶聊天。”   她们忍不住叽叽咯咯的笑起来。   这一顿茶喝得并不闷气,简直有点好玩。   凯莎玲说:“听说你喜欢看书。”   “谁说的?”我反问。   “妈妈说。”她问:“看什么书?”   我笑答:“花花公子杂志。”   她们又笑。这么容易笑。一定很快乐吧?我竟被她们的快乐感染了,也微微的笑了起来。一顿茶吃了好些时候。末了说要去看电影我结茶帐,她们每人吃了两块蛋糕。像她们这种女孩子;自然不懂客气,男人付帐是天经地义的事,妓女出卖肉体,她们出卖笑容,因为陪我坐过了,笑过了,所以我付钱是夭经地义的,不为什么,只因为她们是女人,我付得很乐意,因为我接受了她们的笑容。   我要去看亚黛尔H的故事。她们不肯,要着乱世佳人。看国语片她们是不屑的,然而五十步笑五百步,非要看乱世佳人。我说看巴里林顿吧,我喜欢玛莉贝伦逊。凯莎玲问谁是那个女的。我买了一本法文版时式杂志,给她看。朱迪马上尖叫起来,说:“凯莎玲,你比她还美呢。”结果我们去看了乱世佳人。   我的高兴一扫而光。   有一个女明星对她的追求者说“我们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。”我与凯莎玲倒是一起活在地球上,不但活在地球上,而且活在亚洲,而且活在一个城市里。但是我们的志趣不一样。   乱世佳人不是一部坏电影,但即使是乱世佳人,她们也还没看懂,她们有她们的聪明智慧,只是没用在看电影这种不实际的地方。人各有志。电影散场之后,我礼貌的送了她们回家,她们笑着说着,我便渐渐地有点累。   回到家,刚好是吃饭的时间。妈妈说:“我以为你在外头吃饭。”由此可知我的事情,她都知道。   凯莎玲有可取之处,每个人都有可取之处,假如我肯花十年八年的时间来把她潜移默化,她也会成为一个很大方的女子,可惜我没这种心思。   我是一个自大的男人,一只猪,男权至上的猪。我的好处是我有胆子承认。女人,如果我把十年的心思花在一个女人身上,我还有什么时间来创业立业?女人应该由她们的母亲来教导,不是丈夫们的责任。   妈妈说:“其实凯莎玲也不错,家里稍微差一点,却也好,那种人家的女孩子没架子,与公婆容易相处,父母是极开通的,巴不得她嫁了出去。她中英文也还过得去,也有一技之长,看样子也是个会做家务的人,双手指节很粗,你要是再嫌,就没法子了,要找个公主?”   我笑:“公主?安妮公主、嘉琳公主?我还不要呢,妈的。眼界就是浅,没见过好的女孩子,拉在罗里是菜。真正标致的女孩子,你还没见过呢!”   妈说:“你见过了?你为什么不带回来我瞧瞧?”   “她也嫌我呀。”   “可不是。你挑人,人也挑你,这一辈子做光棍?我告诉你,我们可不急,有没有孙子,不在乎,现在什么时代了?有了儿孙也是白有,反而白操心,我可不会去开桐堂门哭祖宗,我并不逼你娶老婆。”妈妈笑。   过了两天,我自己跑去看了亚黛尔H的故事。看得很是伤心。倘若我能为如意那样子,我不枉活了一生,如意也不枉活了一生,可惜我们都是凡人,不能够那样子,我很为自己伤心。   戏院里有双双对对的所谓情侣,头碰头,手缠手的,似乎是爱上了,不久也是要结婚的。结婚比喝一瓶可口可乐还便当,我有一种呕心,非常的厌恶结婚。   (缺了一些字)我办公的地方组织的,但是不能确实。她对我有特别的好,来看经理的时候,常常与我攀谈几句。   我对于这种另眼相看处之泰然。这位太太已是四十上下的人了。   一日,这位欧阳太太对我说:“家明,星期六来便饭好不好?专门请你的,你帮了欧阳不少忙,他一直夸奖你,碰巧有空,来便饭,谈谈话,千万别推辞。”   我很大方的答应下来。   后来欧阳跟我说:“……我太太有个表妹…自美国回来,念的是美术。回来一年多了,也没找到对象,所以——家明,你是聪明人,我太太是见你年少有为,所以有意请你来吃一顿饭,你可别见怪。”   我很乐。做男人有做男人的好处,我今年都二十九岁了,到九月份是十足十的三十岁。要是女人,早就烂茶渣了。除非家中有三姑六婆做媒,否则只好在家中孵豆芽。这是女人,但我是男人,男人又自不一样,连经理太太都看上我了,要为我价绍表妹。   我穿了一套黑西装,准时赴约,两手空空,也没有买礼物。买什么?香港人什么没有?买了洋酒糖果饼干人家还嫌没地方放呢,索性什么也没有买。   他们府上装修很豪华,国语片电影布景似的,东一搭西一搭,凑不上来,坐在沙发上,不大舒服。那位表妹小姐迟到。到这种年代,都一九七六年末了,还玩这种手段。   我客气的笑着。那个表妹迟了半小时,欧阳太太不好意思,去打了个电话催,回来说刚出门,司机送的。看来娘家有几个子钱儿。然而老婆娘家有钱,与男人有什么关系呢?她又不会倒贴,反而动不动瑞架子。   我与欧阳聊着公司里的业务,倒也不觉无聊,索性这小姐不来,也就算了。   但是小姐还是来了。   女佣人去开的门,欧阳太太一路高声的把她迎进来,我并没有站起来,也没抬头,一直到她走到我面前了,我才点了点头。   欧阳太太介绍:“这是珍妮,这是我们常常提到的宋家明。”介绍人倒是一脸的笑。   我伸手与她握了一握。这年头,没有中文名字的中国人是越来越多了。   我看了珍妮一眼,她很漂亮一,只是年纪略大了一点,恐怕有三十四五了,非常努力的装扮着,一脸是粉,擦得很均匀,但我最不喜欢女人用粉。她又划着眼线,眼角很有点皱纹,我能够担保说,十五年前,她可以算是个好看的女人,然而如花美眷啊,似水流年,她老了。   她的头发垂在肩膀上,鬓角上染着金棕色。我最不喜欢女人染头发。不过喜不喜欢都不要紧,我又不打算娶她做老婆。人家的女儿,我理这么多做啥?吃了饭拍拍屁股就走。   珍妮小姐取出粉盒往脸上补粉,扑了又扑,扑了又扑,我忽然很害怕,那些粉会全落在地下。她终于收好了粉盒,又取出了烟盒,五指尖尖的夹起了香烟,我口袋里明明有一只打火机,只装作不懂,还是欧阳做好人,替这位表妹点着了香烟,她吸了两口,又按熄了,笑着与她表姐说话,一笑之下,连嘴角的皱纹都出了来。   女人的皱纹也有美丽的、具风韵的、温柔的。但是珍妮小姐太害怕她的皱纹,太要遮盖她的皱纹,所以非常的不自在,连带我也不自在,不好意思去她看。   如意今年多大了;应该跟我一般大,如意也该有皱纹了吧;如意不会擦粉拚命的掩饰皱纹。   半晌,这位小姐脱了外套,里面穿个低胸的衣服,我很赞成女人穿低胸的衣裳。那时候在英国念书,才到初夏,女孩子们的低领子夏衣便出笼了,十六七岁的年纪,脸上手臂上都是金色的汗毛,皮肤是米色的,嘴唇也都是米色的,头发长长,恍恍惚惚的飘拂着,大胸脯、纤腰,一边走动,胸脯就大方自在的颤动着,看上去只觉得可爱,一点龌龊的感觉也没有,是的,我喜欢大胸脯的女孩子,我喜欢这种女孩子穿低领子衣服,我喜欢。   但是这位珍妮小姐的低胸脯是假的,她分明穿着那种硬绷绷的垫子胸罩、拼命的把细小的胸部往当中挤,胸前堆着两块分文不动的东西,我垂下了眼睛。女人老了就完了。   女人老了若肯承认老,便不会完结。但是女人老了往往不肯买帐,捱得一时是一时,卅五岁当是十六岁,搔首弄姿。女人,可怜的女人。   这么刻意打扮着,然而有什么用呢?比不上小女孩子的一条牛仔裤,一件T恤衫。小女孩子的憨笑,小女孩子有权大哭、大笑,乱说话,乱做状,因为她们年轻。   她老了,她只好端端正正的生活,循规蹈矩的做人。这位珍妮小姐若果不明白这一点,男人除了在她身上捞一把便宜之外,恐怕没有其他的企图,我有点感慨,明知留不住的东西,为什么硬要留呢?青春是留不住的。   珍妮问我:“你是博士吧?”她微微扬起那道画出来的眉毛。   我因为有点可怜她,故此声音特别温和,“是。”   “为什么要念博士?”她问。   我答:“念完学士,到社会一看,到处洪水猛兽,牛鬼蛇神,吓了半死,连忙逃回学校去念硕士,这个博士就是这么念出来的,说起很好笑,不过是为了逃避现实,读到最后,再也没得混了,还上了一年研究院,这才找了一份工作。”   她很矜持的说:“我倒觉得博士不必念。”   我很客气,“是呀,念完之后,确实觉得不必花这心机,可是我这人是这样,没做的事不甘心,做了才可以名正言顺的批评,没念博士,怎么有资格说博士没用呢?没到过美洲,怎么能说美洲不好呢?我年纪大了,不能像孩子们那样感情,生活对我来说,是经验的积聚。”   她不响了,想必是没有意思,我的声调很客气,过份客气了,像是参加一个研讨会。原本可以跟她说说美术。然而她是一个这样时髦的人,恐怕也不懂美术,充期量不过是会背了几个画家的名字。她自然也有好处,只是我不欣赏的好处。像这位小姐,最好是嫁给一位富商做外室,也不能这么肯定,很多中年人喜欢年纪轻的女子。她的态度要比凯莎玲大方,两个女人要挑,还是挑她好。   凯莎玲还没定型,可以有希望进步,珍妮已经来不及了。   说话间她又拿着银粉盒来补粉,对着盒里的小镜子左顾右盼。我觉得这种动作十分的无礼,像对着人公开脱衣服似的,有点秽亵,相当的不惯,但是她一而再,再而三的做着,好像一点信心也没有,当自己是一个幽灵,非常靠镜子才能证实她本身存在。   我沉默着,欧阳两夫妻觉得尴尬,欧阳太太一直跟我拉扯,问我怎样还没有女朋友,是不是眼界太高了,是不是太用功读书了,是不是……我答道:“怎么会有女人看中我呢?我是这么一个普通的人。”这下头还得加一句——理想又这么高。   我生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选择就被生下来,大哭一场之后被养大,毫无自由地被送入小学中学大学,做了男人,不能做女人,父亲叫我宋家明,我好像就得把宋家明发扬光大,光宗耀祖,我还有什么乐趣,我唯一的享受,就是好好恋爱一次,选一个我爱的妻子,渡其余生罢了,这还不够普通,我对不起自己。   我要好好的恋爱一次,甜甜蜜蜜的恋爱一次,我要找一个好女子。我们只要互看一眼,投过去一个微笑,便知如沐春风,不枉人生一世的爱情,永永远远的在一起,不必当众拥抱。接吻,甚至拉手,不不,我与我的爱人,要活在心中,活在两个人的世界里。我们下棋,猜谜,去散步,睡午觉。我可以花一个下午的时间为她洗头发,她必须要有一头美丽的头发,好让我一次一次的在风中为她拂开、拂开。我要好好的恋爱一次,我不能够为结婚而结婚。   欧阳太太笑说:“家明就是这样,我早说这年头沉默的男孩子是少了,家明真可爱,我老觉得他不出声,笑起来的时候,像咱们家小女儿似的,宋老太太福气多好,这么一个才貌双全儿子的。”   珍妮小姐看情形是不反对我。但是一顿饭下来,我并没有约她。我回了家。   做梦老看见一个女人幽灵似的扑粉,四谷怪谈似的,珍妮小姐给我一种恐惧感,这粉她要扑到几时去呢?   妈妈去打听了回来,很不高兴的说;“这年头的男人就净懂得推销小姨,这女人卅五六了,结过婚,一个儿子都七八岁了,养在外头,现又跟人同居,既不打算拆开,却还想跟人来相亲,什么意思?人心难测,香港有多大?在打听就明明白白。”妈妈拍着大腿。   我看着妈妈,忽然觉得她也就是个女人。   妈妈问我,“你怎么样?我看还是凯莎玲好,人家到底还是个黄花闺女。”   我说:“黄花闺女?什么花?什么闺?家里同哥哥姊姊三个人挤间小房间,赚那么一点小薪水,还得拿回家贴补,骗吃骗喝是拿手好戏,面皮老老,肚皮饱饱,什么好货色?”   “难道你喜欢乱轧姘头的中年女人?”妈妈问。   “你放心,”我笑,“你不必哭太公,我并不喜欢。”   妈妈放下一半心,可是还是气愤,“这样的女人还拿来介绍给人家!”   我说:“离婚也没有错。生儿子也没有错。同居也没有错。再想好好的人,也没有错,都是人情之常。”   “那么是谁的错?”妈妈问。   “社会的错。”我说。   妈妈说:“去你的!见你的大头鬼。”   我是见了大头鬼了。我想老婆,我也想如意,多少个清晨,朦朦胧胧,我恍恍惚惚的觉得有一个女子躺在我身边,好像是如意,漆黑的头发,象牙白的脸,嘴角一颗眼泪恁,她仿佛跟我说着法文,一句一句的——家明……总有一个地方,一个吃面包可以活下来的地方,家明,我们总还有精力可以再恋爱一次……真的恋爱……家明,唯有爱是真的,因为得不到爱情,所以我只好选了皮大衣、车子,洋房…家明。   我常常为了这样的梦落泪,我与如意的关系从来没有这样亲热过,我们从来没有躺过一张床,或是一张沙发,我们最多不过面对面坐在图书馆中,她“沙沙”地在纸上写着笔记,我也低着头,完成我的功课。   我们不是君子人,但我们的关系淡如水一般。我心中渴望她,嘴里从来没有说出来,她是一个聪明人,何必要我说出来。但我心中是这么的渴望她。   剑桥的图书馆长那时候是只日本乌龟,很讨厌他,他做事特别的卖力,推迟还了书,谁犯了规,都得受他训,我从来不给他这样的机会,可是还是恨着他,他看着如意的眼光,使我想起南京十日的日本兵——但凡上了四十岁的日本男人,我总怀疑是杀过中国男人,奸过中国女人的,一进图书馆便不高兴。   只有如意明白。如意说中国人根本哪里都不该去,八国联军之后,哪里都不该去。找什么意思。那时候年少气盛,值得气的事多着,什么都气。如意比我沉着,临考试的时候,紧张起来,她德文法文夹着讲,有时候用上海话说:伊根本弄勿懂,伊狄格人莫名其妙,衰到死,然后是一句英文粗口。我很庆幸我读的是机械工程。   后来她也不过是这样,嫁了人,身份暖味,那男人很欣赏她,也很宠她,凭她的相貌,即使不识字,也还是不愁生活的,吃了那么些苦,算是满足自己,学无止境。   追求如意的人多,有诚意的人少。   如意对我说:“跟他们出去看一场戏,跳一场舞,又成了男朋友了,男朋友也太多了一点吧?没的坏了名誉。骨头还没那么轻。人人有个价钱,她可比她们贵一点,我很爱她,但是我从来不说。她……当我是一个朋友,她从来没想到我会爱到今天。   后来我回来了,在暑假回来的。有一个英国同学来香港玩。我跟他出去喝醉了,我说:“菲腊,你回来英国,如果去到雪莱,请告诉如意,说我是觉得星期三是与她约图书馆见面的日子,请你告诉她”我哭了,那是三年前的事。现在也渐渐平和一点了。时间可以平复任何创伤,我上着班下着班。   有一天下午在百货公司门口碰见了珍妮。   是我先跟珍妮打招呼的,我知道是她先看见我,但是我不先叫她一声,她决不会先开口,实际上做女人也难。她笑了笑,站住了,她手中挽着大包大包的东西,身上穿着出色的衣裳,她穿衣服并不考究,只拣名贵的、特别的来穿,没有性格,她的化妆与发型也如此,流行什么跟什么,没有风流姿态特色。   我不打算跟她吃茶,只站着与她聊几句,她闲地表示后天有个舞会,在乡村俱乐部,请我去,我应允了。然后她便拿出那只粉盒来扑粉,又摆头发,我十分难受地站在她身边。   她打扮得十足,看上去不过七分美,真不能想像下了妆是什么样子,倒不如平时脸黄黄的女子,使人有一种想像——伊打扮起来是什么样子?”   她提醒我:“后天。八点正。”   她虽然是笑着,我还是想起红楼梦里“女儿悲”的曲子来了。   我碰见过珍妮,但以后没有再见凯莎玲,我实在没有空跟一个打字小姐坐在冰店时说长话短的,听她们说老板有多少个女朋友,老板娘的钻戒有多大。不一定每个打字小姐都如此,总有好的,但在哪里呢?   我有一个教授说过:“天下这么大,一定有一个梦里情人完全符合标准的,说不定正也在等着,可是在哪里呢?在火地岛?在仙西巴?在肯雅?在青岛?生命的发展并不理想。”   我怕女人,女人总有法子找藉口自得其乐,打自学生起,到女戏于为止,都有这个毛病,女人。女学生家里不够钱,住在人家中做女佣,煮饭扫地,待洋人吃完了饭才下厨房,偷偷半夜起来看电视,都一样有本事骗人——“我的房间是白的…”谁的房间,工人房罢了,即使住一辈子,也不过是替洋人做杂工,做杂工不如替同胞做,免得败坏了其他的华藉女学生的名誉。真可怕。女戏子也一样,有生气的地方,就喊嫁人,嫁不掉,便去美国读书。女人太会哄倒了自己也就连带哄倒了全世界,因此就百难之中高兴一阵子——可怜的女人。如意从来不骗人,也不懂得编自己,她冷冷的观看着自己的生命,冷冷的观看着这些人。   这些年来我跟她学得多——人各有志。这是她的老话。如意说在世忽忽几十年,人家爱怎么就怎么,偏有我这种人,目无下尘,自以为是,没事拿来气,气,活该气。她可不气,她压根儿正眼不去瞧那些莫名其妙的人。   到今天我还没学会她那一套。   我只觉得寂寞,无边的寂寞。托人去看她,过节寄一个卡片,有什么好处,我想念她,对她来说,有什么好处。即使她知道我想念她,又有什么好处。   如意是太聪明了,她是有资格说“我为聪明误一生”的人,我为聪明误一生。咱们俩的一生已经完了。此刻只等头发白起来,等着做神仙去。可是母亲还要我去拣老婆。   后来那个叫菲腊的男同学捎来了信,说如意也问候我。菲腊说我们两个人神经兮兮,多年同学,又知道双方地址,还玩这种通迅息的玩意儿,不算浪漫,是肉麻。我想着认为很正确,着实的鼓起勇气,写了几句话,那几句话并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,我正好在看《射雕英雄传》,里面一个男的对女主角说:“悠悠我心,岂无他人,为君之故,沉吟至今。”我的中文勿灵光,也不知道这四句话最初出自何处,只觉得非常的合用,便用上了。那封信是马上冲出去寄的。如意没有回信。   我总忘不了她,她怎么低头的一笑,纤纤美美的头在教授面前,教授怎么为她颠倒,低着声音为她解释。她怎么穿着最好的大衣在大门等我,怎么样偶尔对我透露一点心事。我真的并不想跟她睡觉,虽然结了婚是要同床睡的,那是另外一件事,但是我只要见到她,便有种晕眩的感觉,那时候以为是年纪轻,见识少,感情太丰富。现在才知道,这是可一不可再的感觉。   这么些年来我没有回英国。我痛恨乘飞机,如果要再去,我情愿先到新加坡搭和谐号。如意喜欢和谐号。她做了好几只和谐号的模型,研究它与气流的关系。离开她以后,我只见到脂妖粉怪。我不快乐。再不快乐,我还是去了乡村俱乐部。珍妮小姐的交游广阔,请了一大堆抛头露脸的女人。   这堆女人,什么上电视的,演时装的,唱歌的,跳舞的,都有,都是一式的打扮,都是周游列国常闹事的,口气都奇大。我很自曾形秽。幸亏珍妮小姐把我招呼得很好。   她问:“你老是穿黑色西装,白色衬衫?”我答:“是的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她问。我发现了她女人的温柔,我觉得这是凯莎玲所没有的,凯莎玲像一只打了咸水粽子。跟凯莎玲这种女人出去一百次,她也不会注意到我穿黑穿白,她只要有人替她付茶帐。   我对珍妮说:“是的。我喜欢穿黑色。”   她问:“你喜欢黑色,还是喜欢穿黑色?”这话问得很有意思。   我说:“我只是穿的,我喜欢红色,那种浓稠,像血一般的红。目前女人指甲油那种红,很多人不欣赏,我认为很美。”   我跟她跳舞,她的舞跳得不太好,在夜里灯光下看来,她还过得去,毕竟是生过孩子的人了。那天晚上来了好几个年纪轻的女孩子,都是才十七八岁的,也没有什么青春,香港这地方虽然人杰地灵,就是出不了美女,女孩子都像话梅,没有水蜜桃子。   那天晚上出来,我一整套西装,不想那么早回家,开车子到舞厅去坐。看多了疯疯颠颠的干金小姐,到这种地方去享受一点安静也是好的。   大班拿来了名单,老规矩,我随手一点。   没多久来了一位小姐,穿着旗袍,瘦瘦弱弱,有几分风韵,叫伊凰,坐下来,拿起瓜子,并不放进嘴里,只在两只手指中磨,她照例问:“先生贵姓?”我说姓宋。她那件旗袍是好料子,淡灰色的绣花麻纱。她的脸仿佛是瓜子型的,棕色的眼影,棕色的唇膏,棕色的指甲,长长的假睫毛,有点电影中“卿本佳人”的味道。   上等舞厅是有点情调的,黯红色的光照得我很舒服,忽然松弛下来了,默默的坐着。男人逛舞厅有道理,唯有在这里没有昨天明天,只有这一刻。   “宋先生哪儿玩多?”她问我。我说:“多在舞厅走。”她笑,“我从来没见过宋先生。”我也笑。成熟点的女人说话都很有意思。   “宋先生不跳舞?”   我说:“我只是来坐的,你不嫌我,就陪我。”   她笑,“怎么敢嫌来先生?”   于是我们便对坐着。我真的舒服得几乎要叹气了。但是我没有要带她出去的意思。   哪里的女人,就该让她呆在哪儿。舞女在舞厅好。打字小姐在老板房里好,大学生在教授前好。不要移动她们,不要做上帝做的工作。   我付了小帐,付了台子钱,就走了。伊凰没有过台子,大概不算是红舞女,她也有她的故事,但是现在要说的也不是一个舞女的故事,现在还是说我选老婆的故事儿,可是麻烦得紧哪。   也有男人一定认为百步之内,必有芳草,娶了舞小姐,逼她们做芳草,叫她们做贤妻良母,不仅要贤,而且要比一般妇女更贤,这才显得出男人感化有功,这是干什么?我始终没搞明白过。   伊凰在我走的时候,说:“宋先生,再来啊。”她也是一个好看的女子,”我应该带她出去吃宵夜,到她家去消磨一段时间。但是我想到她所认识的云云众生,她对每个人都说“某先生,再来啊!”我对于名女入红女人,人所共知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,尤其是大腿屁股给人瞧惯的女人,这种女人也知道被瞧腻了,就找个男人,匆匆忙的结婚,专给这男人一个人看——但是别的男人又怎么想呢?别的男人会暗笑或是明笑——他老婆的屁股大腿咱们都比他先瞧过。我不能够这么做,我是一个凡人,我没那么伟大,我要娶,还是娶如意这样的女子,即使做错了什么,是一种选择的错,明智的错。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事。   回到了家,我洗一个澡,躺在床上看杂志。我比较喜欢看一些容易懂的小说,简单的,表面化的,没有含意的,特和喜欢看花好月圆性质的,因为我到今连女朋友也没有一个,更不用说是老婆了,故此心理变态,喜欢看一个男人娶七个老婆的故事。   看累了就睡觉。梦中还是见到如意。咱们在结了冰的湖之搓手呵白气,笑着走路。只差那么一点,真的才差那么一点点。我没有抓到她,差那么一点点。我心酸的想,那么一点点……   第二天妈妈跟我发话。妈妈:“家明,娶老婆的事儿,不必过份挑剔,一个男人,事业与家并重,成了家才可以有安定的心会发展事业。你成日价郁郁不欢,做娘的看在心中不舒服。你说怎么样?”   我:“……”   妈妈,“你就算外头有了人,只要你喜欢,我们也喜欢,说出来不妨。”   我:“……”   妈妈:“你该结婚了。”   我:“……”   妈妈:“女朋友不理想,你可以慢慢教她,如果她发型不对,服装不对,你也可以慢慢教她。”   我:“……”   我心里难过极了。谁说大丈夫何患无妻?大丈夫简直患妻急得要命。我真悲哀,我的老婆在何处?不知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才可以找到。为什么天下只有凯玲与珍妮这些女人晃来晃去?   只差那么一点点。如意。   妈妈:“家明,你想什么?家明,你说出来。”   我:“妈妈,我还是在选。妈妈,我不认命,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没有合我心意的人。”   妈妈:“家明,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,像你这样,也就不能说了,少年得志。求偶方面,马虎一点也罢,否则,太满了也不好。”   我:“妈妈。你再让我找一年,妈妈,我答应你,明年今天,我要是再找不到她,你叫我娶谁就娶谁,我皱一皱眉头就不是好汉。”   妈妈:“你这话又不对了,谁还逼你成亲不成?你喜欢谁就是谁。我很懂年青人的想法。我不过是要你快乐。”   我:“妈妈,我这一辈子,要快乐是不能的了,做人但求平平安安,也就是了,恐怕也不容易,妈妈,你别替我担心。”   妈妈:“你说话口气像和尚似的,我焉得不伤心。”   我:“……”   叫妈妈这样子,我自觉非常的死无葬身之地。但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要紧,死了还知道什么!四匹白马拉倒西敏寺去下葬,也还就是个死人。活着却不能乱来。   我想登一个征婚广告,或者是在《明报》头条上,社论的隔壁。   广告这样写:   宋家明。男。三十岁。身高五尺一寸,体重一百四十磅,五官堪称端正。毕业于剑桥大学工程系,廿五岁获得博士学位。无不良嗜好,营优差一份,月入数千,并无家累,愿征淑女,先友后婚。   我觉得很累,在某个星期六下午,我几乎一睡不起,爸爸也没叫我起吃午饭,我就睡到第二天,像吃过安眠药似的。   起身很是歉意,星期日陪父母说了一天的话。   星期一上班,女秘书跟我说:“周经理的约见的助手来了,但是他人却不在,我不知道怎么打发人家,那小姐脸色很不乐意。”   这一下子的确是无礼。中国人办事一向是这样,人事部没有组织,错误百出,于是我传了那位小姐进来。那位小姐姓林,叫林美丽。她进来了,一身白色,平跟鞋,脸上没有化妆,一双眼睛很美,年纪很轻,标准身裁,那套白西装把她衬得非常的“膘”,穿这样的衣赏来求职是太抢服了,但是我马上向她道歉,请她坐,她的脸色缓和下来,我喜欢有点脾气的女孩子,她看上去很聪明,很得体,很骄傲,很美丽。   她把她的学历、文凭呈上。我细细看了一遍,再看她一遍。我知道老周等着要一个这样的助手。我可以大胆替他作主,反正试用三个月,不会可以另外打算。我把老周那份合同交给她看。   她看合同的时候,我看她。   她很漂亮,大学刚刚出来,禁不住一点点的气,现在这些气来得快,也消得快。她的嘴角微微朝下,但是嘴唇很薄,皮肤是微棕色的,头发流在脑后,大热天她给我一种通体生凉的觉,她的手指纤长,戴着几只银戒指,指甲不算长,搽着银底米色指甲油,很整齐,没有剥落。   她读完了合同,抬起头来。   我微笑说:“林小姐是念管理科学的?”   她奇异的看我一眼,仿佛是说:文凭都在,难道还能假冒?   我问:”林小姐喜欢毕加索吗?”   她一怔,“是那个画家?”   我说是。   她说:“我不懂画。”   我忍耐着:“林小姐看电影吗?”   她很纳罕,然而维持着应有的礼貌,“有时候看。”   我问:“喜欢哪一类的片子?”   她说:“好看的便看。”   我问:“维期康帝喜欢吗?”   她:“啊。”   我问:“林小姐去过巴黎吗?”   她说:“去过。”   “去过哪里?”   “香谢丽舍。”   “手艺馆去过吗?”   “那是什么地方?”她的声音轻了下来。   我问:“你喝酒吗?”她点点头。   “喝白兰地加什么?”   “水。”   我长叹一声,请她签了合同,明日来上班。她很喜悦,但是对我那番问话莫名其妙高高兴兴的去了。   林美丽美则美矣,毫无灵魂。是老周的人,让老周用就好。   刚才如果她答:“我承认毕加索,正如必须承米开兰基罗与达文西,是我喜欢莫地格里安尼与八大山人。”   如果她答:“我看维斯康带,也看里斯德,也看张彻。”   如果她答:“我懂一点古典音乐,但因为人人都懂一点,所以改听卜狄伦已久矣。”   如果她答:“巴黎的手艺馆不如小橘树馆。”   如果她答:“我不喝酒,但是喝白兰地怎么可以加水加冰,不如喝可口可乐。”   如果她那样答,如果她那样答,我就会再问:你跳芭蕾舞吗?你喜欢白色吗?你会讲法文吗?你看红楼梦吗?你看跳球赛吗?你拥哪一队?你喜欢下雨?落雪?太阳?一个人骑脚踏车,爱赚多钞票?有很多男朋友?当男人送你玫瑰花,你大笑,微笑?不笑?爱吃什么果?穿什么睡衣?吃哪种牌子巧克力?有否坐过和谐号飞机?戴不戴日本手表?爱家人吗?理想中是活到几岁?怕不怕孩子?信耶稣吗?有没有图章?图章是什么石?可会打毛线?做不做手工?会不会换裤子上的拉练?   如果她那么答……可是她没有那样答。   令人生气的是,她的外型那么好,我气了一个上午,把文件稀里花啦,碰碰蓬蓬的乱扔。   后来她来上班了。   全公司的男人都趋之若惊。她天天的午饭有人请客。老周虽然是个好丈夫,但是喜欢有个漂亮的助手。因此很得意,我常常想起这位林小姐喝拨兰地是要加水的,心中十分不快。   据说她十分称职努力,脾气急一点,但成绩斐然,大家都喜欢她。   她至少有一样好处——她穿衣服穿得好看,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两三件衣服,再要添鞋子皮包就不能了。大概家中是有点来头的。   有一天她敲门到我的房间来。   那时候天气已经没那么热了,她一件蓝灰条子衬衫,白裙子,白底平跟鞋,她手中没有任何文件,她的脸微微修饰过,一种咖啡红的胭脂。   我请她坐。我笑说:“你倒是不穿高跟鞋,林小姐。”   “高跟鞋早不流行一年了。”她说。   我问:“就是因为不流行,才不穿的吗?”   我记得如意永远不穿高跟鞋,流行也好,不流行也好,反正她不穿,就不穿。   美丽笑,“宋先生最喜欢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。”   我自觉失态,说:“对不起。”   她犹豫了一刻,说:“宋先生,我进来公司快三个月了,大家都很满意我,是你负责招考我的,我觉得应该请你吃一顿饭。”   我扬起了眼睛。   她很有自信地看着我,她有很美丽的眼睛与脸型。   “你是凭自己能力考进来的。”我说:“何必请我吃饭?我请你好了。”我微笑。   她暗自松了一口气,“不不,宋先生,我请你,应该的,无所谓,谁请谁一样。”   我微笑。她比凯莎玲高贵大方,比珍妮年轻爽朗。又长得好看,也有工作能力。我们约了中午吃饭。反正整个写字间的人都约过她了,她反过来约我,真是给我面子,我不好拒绝。   吃饭的时候,她低声说:“喝拨兰地,要净喝,杯子提在手中,缓缓晃动,让手心的暖气蒸发香味,是不是?”   我倒是一呆,渐渐醒悟过来,心中非常的感动,忽然就想哭。我握住了她的手,就在那间餐厅里,我握住了她的手,真奇怪,我一向不喜欢手拉手这种动作,但是我说:“没关系,把可乐加在不知年的拨兰地里喝都可以,只要你喜欢,只是你喜欢。”   她垂下了眼睛,条子衬衫雪白的领子映在她的下巴边,她说:“据说你是很挑剔的,挑剔到……不喜欢手短的打字员。”   她的声音非常的温和。   如意的声音是这样的。   我说:“我所以没有女朋友。”   她抬起了头,她说:“我愿意学,你愿意给我这样的机会?”   她是这样的坦白大方,一点手段都不耍,我简直说不出话来,我说:“恐怕我不配吧,你别这么说。”   她又笑,“现在没有维斯康带的电影了,他死了,我们去看卜通吧。”   我笑,我吻了她的手一下。就是她吧。她是这么美丽,又这么骄傲,又这么愿意明白我,我不会为难她,我不能叫她太吃亏。   公司里的人说:“宋家明是匹黑马,虽然长得不错,但是不声不响,一天之内,就把林美丽占为己有,太没有意思了。”   他们都是笑着说的。   美丽在树叶落下的时候辞了职。她不喜欢跟我在一起上班,天天见面八小时,下了班又再约会,周末再见面,比结婚还惨,没到三个月,大家就累死了。我非常的赞成,她根本不想工作,也不愁我不到工作,她转到一间中学去教书了。   我把美丽带回家。妈妈说:“太好的女朋友,不会是好妻子。”妈妈因这人不是她挑选的,总有话说,那个秋天,我乘着假期,与美丽到东京去。   东京是一个……很好玩的地方。与美丽在一起,我很高兴。她很会花钱,但是花的是她自己的钱,买起那种小皮夹子来是一打打买的,窄脚的牛仔裤一买就十多条,T恤、丝巾、帽子,不计其数。   我们在一起很高兴,最好的就是,美丽从来不问我:“家明,你爱不爱我?”她并不问,不问也可以得到的答案,问来干什么?   我们到处逛,逛来逛去也不过是市区,后来到京都去了一次,看了皇宫面前的梅花鹿。   美丽说:“家明,,我就是喜欢你这一身打扮,沉默的,不合潮流的。每个人穿牛仔裤,你偏穿西装,家明,为了什么呢?也许天生是这样,我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我了解你,我欣赏你,我觉得我这一生中,见过最好的男孩子,便是你了,家明。”   在银座的灯光闪闪下,我与她并肩站着,有时候下雨,咱们是名正言顺的游客,什么地方找雨伞去?也就淋着回家,我不介意,希望她也不介意。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,非常瞩目的漂亮。东京有一个歌磨的浮世绘展览,我们去了。她说我是曲高和寡,才怪,我是一个最最庸俗的人。这个世界上的人才清高,他们不给我一个庸俗的机会。我有什么办法?我要是挤破了头,也挤不进他们那风调雨顺,繁华锦绣的世界里去。至今我还不知道我得罪了他们什么地方,什么东西。   我真不明白。   在东京有一个礼拜给了我很多的启示。美丽快乐影响了我的心情,我要去的地方,她陪我,她要去的地方,我陪她。   很高兴。末了我们收拾行李,她有一套紫玫瑰色丝绒的皮夹,大大小小一套行李,很是威风。她恐怕真是有一点来头的,我没有问她,是我的错,因为我一点也不好奇。   临走的那一日,我到一间帽店去买帽子送给她。店里说明是太子妃订帽子的地方,我买了,送了去。那天美丽刚好穿了一条米白色的裙子、、把我那帽子戴上了,那层网扬了下来,仿佛充满了空间,我怀疑我爱上了她。   她看上去是这么漂亮,然而我也没有动心,我与她以礼相守,我不是对性没有兴趣。我看花花公子里裸体女人或是男女纠缠在一起的照片,一点不感兴趣。但是有一张广告,却紧紧吸引过我。那是一个年纪不大不小的女人,拉住一个漂亮的男孩子,她的手伸在他的白毛衣底下。非常的动人心弦,因为两个人都穿着白的缘故?我不明白。性感恐怕就是那么一回事。   美丽给我美丽的感觉,没有性感,也没有完全投入。   但是因为她的美丽,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。   我与她送进出出,走了很久,父母以为我心里敲实了一位小姐,好事近矣,于是渐渐有些话,妈妈总是妈妈,天下的妈妈总是一般的黑,因为她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为孩子们作过某一个程度的牺牲,自以为是吃过苦的,因此就觉得非常的有权利批评未来的媳妇与女婿。当下妈妈就说:“女孩子长得漂亮,当然要比不漂亮的好,但是也有人一眼看上去很美的,不过不经看,越看越百病业生的样子,这种女孩子是有的。媳妇长得好,孙儿就丑不了,不但要模样儿好,而且是要读书的人家出身的,不然一个个孩子年年留级,谁吃得消?所以嘛——”就没有趣味再听她把这话说完,她长大论的说着废话。   妈妈仿佛是很急的,我不是不知道。但是她没想到,我一定比她更心急。这事关系我终身,老婆又不能换,天下还有比换东西更累的事?换一堂家我已经得请假三天,我又没有打算换老婆。我不知道美丽算不算经看,这是十年后才可以发觉的事,但她那些女孩子原应有的缺点,却是可以看出出来的,比如说胸脯忽大忽小,看她用的胸罩尺码而定,等等。她又没答应要与我过一辈子,我何必必急要改变地?   不过总括来说,她是长得不错的一个女孩子。女孩子脸蛋美,占很多便宜,解释了一切——“啊,我没空把文件弄好,因为我长得美。”这种理由虽然荒谬,也一样合情合理,容易接受。   美丽来过我们家两次。第一次还好,第二次出了点毛病.   妈妈跟她说:“你与咱们家这书呆子在一起,不觉得闷?”可是美丽却一个劲儿挤到我身边来。看着我说:“书呆子?啊,叫你呆子啊!”   这个动作把老妈完全给惹火了。   美丽走了以后,老妈就说:“叫不得?我叫自己儿子也叫不得?不要说是呆子卿,我在叫他小鬼城隍也使得!那轻狂相!”   爸爸轻轻跟我说:“你看看你妈那醋劲!”   我微笑,我倒觉得美丽刚才那举止非常的亲匿动人。   后来遇见了她,她就说:“呆子?呆瓜。小呆瓜。”   我笑说:“你干脆叫我小香瓜吧,要肉麻,就肉麻到底。”   “香瓜就香瓜。”她说:“那小字可以省掉,咱们都不小啦。”她也笑。   于是她香瓜长香瓜短的叫我。   过了多年,我仍然舍记得,曾经有一个女孩子,为了叫我“香瓜”,而捱过我母亲的骂,我是激动的。   美丽不久发觉她在我心目中并没有超级明星的地位,她身边像我这种男朋友起码有一打两打,她现在超过甘岁,是结婚的年龄,于是很友善礼貌客气的与我疏远。看,我喜欢跟比较有条件的女性来往,她们永远可以找到替身,不会死缠住一个人不放,我是安全的。   美俪这个举止做得很漂亮,直至她几乎要跟人订婚了,在有些公众场所见到我,她还是会叫我一声“香瓜”。她的手插在别人手臂弯中,却向我笑着,当然没有白笑,这一笑把她在那男人心目中地位又提高了几分。美丽在某方面是很聪明的,虽然我肯定她是那种到了巴黎只逛时装店的女人。   妈妈觉得这简直是“煮熟的鸭子飞掉了”,故此没有面子再见她的亲戚朋友,恼我恼得不得了,把“轻狂相”这些评语搁在脑后,使劲的埋怨我,“你呀,家明,有毛病,当心千拣万拣,拣个烂灯盏。”   我笑道:“我可不是有毛病,在写字楼横看竖看,只觉得老王漂亮,罢罢果,明天约他出来打弹子去。”   妈妈啐道:“见你的大头鬼去!可越发上来了。”   爸爸轻说“。“你看她,她是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。”   这几个字写尽了一切妈妈们,特别是好的妈妈们。   我的上司欧阳还觉得不好意思,他说:“家明,你追求女孩子,要努力嘛!这个竞争世界,唉,不要紧,这次没到手,下次再努力。我让内人再帮你看。”   我只是笑。欧阳太太可以这么做:把她手下女孩子的照片都贴在一个本子上,再把咱们王老五的照片鸠贴在一个本平上,男女交换本子看省了不少麻烦,照片旁边最好注明年龄藉贯嗜好学历等等,一目了然,岂不美哉,对于有男女介绍欲的人士实在是好新闻。   欧阳跟我说:“你没有女朋友……很自由。有没有去舞厅?”他问得很奇怪。   我说:“偶然也有。纯是为了维持香港市面兴旺,别无他意。”我看着他的反应。   “哈哈哈,”他笑,“家明,你真是绝。这种地方,可以不去就不要去,去多了有点麻烦,可是百步之内必有芳草,这是真的,有很多好女孩子的。”他是芳草论的信徒。   说过也算了,偏偏那天我一个人到大会堂低座去看电影,碰见了美丽。   她小姐老远就朝我喊,“香瓜!香瓜!”   她很可爱,于是我笑着跟她打招呼,她身边又换了人,但这次郑重地介绍,“我的未婚夫。”我连忙恭喜,那家伙敌意的看着我。我心想:美丽顶成功啊,把自己给推销出去不止,还摆一个款,使那名小子有个错觉,以为她是他苦苦追求回来的。我向美丽眨眨眼,美丽马上明白了,向我微笑。   他们身边带着一位美国的洋妞。这个“妞”字似乎要经过小心的商议才能成立。这外国女人嘛,从十二岁到十九岁皆可称妞,一过二十,就是“婆”了,这个女子是在非妞非婆之间。   他们帮我介绍了,她的名字有亲切感,她叫菲丽斯。反正这年头的小姐都用洋名,我真怕美国人不耐烦,会马上用个中文名作抗议。还好,她很随俗,只叫菲丽斯。   这菲丽斯很洒脱,到了东方,晒得黑黑的,一派健康,手腕上戴几只银镯子,一件长袖子衬衫,一条长裤,颇有欧洲风,说话带着法文单言。   美丽说:“宋是英国的,他在那边念了好些年书。菲丽斯,你读语言,宋讲得极好的法文。”   我突然觉得美丽在推销我,她是一个很能干的推销员,我很小心,当她的未婚夫有事走开的时候,我便说:“美丽,你嫌我是一个碍眼?”说的是英文。   美丽说:“让你这么好的男孩子自由下去,实在不甘心,我虽始追求不到,也得给别人试试,”说的也是英文。   我说:“这是真心话吗?”   菲利斯看美丽一眼,“她自从念中学就这样,主修交际系。”她说。   菲丽斯金发闪闪生光。我对金头女人也曾经有过过短暂的兴趣。倒不是初到贯境的时候,那一段日子忙着适应新的环境。而是在第二年,可是也没有多久,就发觉外国女人一点也不傻,非常的难以打发,几乎比华籍女子还难搞,结婚结婚,她们要结婚,最不好就是一上来便把我们当瘟生,吃的穿的都要我负责,想想也气,她们跟在自己男人身后去挤公路车,还各付各的车费,干么要我们替她们服务?所以很快的失去了兴趣,也没有机会客观地与她们谈一谈,对于以这种形式去报八国联军之仇,不觉有面子。   我对菲丽斯便很冷淡,美丽觉得了,很是高兴。她用中文说:“香瓜,你真可爱,那个时候我应该抓紧你的,我有一点爱你呢,你知道吗?我就是喜欢你那呆呆的样子。”   菲丽斯讽刺她,“你未婚夫回来了,赶快学了俄罗斯语,与你两个人随时随地可以私语。”   美丽并不介意,她笑说:“那多不礼貌。”   后来我们便进场看电影,我挑的位子正好与他们的联在一起。电影并不好,现在在这大会堂电影也名不副实了。我倒想起以前英国小镇上的戏院来,一共五间,都在一座大戏院内,叫着“映室一二三四五”,多么干脆,专门演欧陆与美国二轮片子,有好的,坏的也有。   那些映室,八十五辨士一张票,便宜得很,可以从早看到夜。就因为可以从早看到夜,所以一散场大家都来不及回宿舍,每次散场,天总是下雨,对了,如意,与如意去看的。   如意这个人就是反应快,看到一部尚彼贝蒙多的侦探打斗片,她说:“外景是巴黎右岸。”然后她说:“呀,打到戏院文场那间拉法叶百货公司去了。”她是非常绝的,仿佛巴黎是她的老家,如数家珍。听说这几年英国的夏天也热了。我与如意一向不知道英国的夏天是怎么一回事。我们在夏天从不留在英国,老是开车到巴黎,然后整个欧洲逛,好笑的是我与她两个人始终拿着香港绿色,“底面共四十四页”的身份证书,没有国籍,事事要申请入境出境,两个人都甘冒这种麻烦,因为申请做别一国人更麻烦。我们一点国家民族观念也没有,只是怕麻烦,因此没有自卑,也没有优越。如意有很多地方跟我很像。旅店没有借双人房,他们外国人常常以为咱们是兄妹,一有一次在瑞士,如意用法文说:“他是我兄弟,可是我比他大,他是我弟弟。”大家也相信她。   她是很有趣的。我们一定去过上十次的巴黎,一有烦恼马上收拾东西去巴黎,那是解决烦恼的根本地。要不就回香港,某一年我回香港,她去了佛洛列达洲,她很懂得花钱。   看完了电影,没有人建议会喝咖啡。我自动提出要代送菲丽斯。美丽他们不反对,菲丽斯也无所谓。可是美丽他们两个人一走,我马上请菲丽斯去喝点东西,她答应。   我解释:“四个人太多了,不好讲话。”   “三个人已经太多了。”她笑,“我不是不知道,但是住在青年会,可闷得慌,天气又这么热。”   “府上是美国哪一州?”我问。   “我是纽约人。”她有点骄意。   “啊。”我说:“不错的地方。”   “你去过吧。”她问。   “不能再去过,只停了三天。”   “是游客。”   “你是美丽以前的男朋友?”她问。   “不是。”我说:“普通朋友,”我真是她的男朋友,她就没球么大方了。”   “她叫你什么?什么叫‘香瓜”?”菲丽斯问道。   我的脸忽然红了,不答,只是喝咖啡。过了很久,我跟菲利斯说:“我送你回去吧。”   我付了帐,诸位如果以为外国女人会得与男人造付帐的话,诸位一定是发了神经,不懂得市面也,目前全世界最阔的人是香港人,香港人中最阔的又是我这种没有家累的男人,所以连外国男人也知道行情,不会与我争的也。   我把菲丽斯送回青年会,我问:“可喜欢香港?”   “太美太富足,难以形容,一只手表才甘块美金;真不枉此行,不后悔节储了这些日子。”   “过了暑假,还是要回去的啊?”   她迟疑一下,坦白的说:“如果有人娶我,就不回去了。”   我笑一笑。天下老鸦一般的黑,我早说洋婆子更难缠。在英国也是,老实说,略略有点资格的,还不肯泡黄皮肤,三教九流的洋女一见面就把华人当瘟生,动不动要结婚跟了来东方,脱离他们那个不见天日的国度。   我当下客气的说:“从那里到这里,只怕你不习惯。”   “怎么不习惯?偏偏香港人居然还有崇洋的味道,男人来更好。”   她真厉害,我略觉不快,向她道别。娶外国女人?如果有机关枪架在我脖子上,我还真的娶了,但是不到那个紧急关头,却绝不加以考虑。我老觉得娶洋人或是嫁洋人都是下下策——谁会糟到那个地步,一不生麻疯,二不患梅毒,怎么会在本国找不到对象?随便一点也就是了。娶了外国人,那是一生完了……怕连红楼梦都没听过,那我多吃亏,我是会看莎士比亚的。美国女人更糟,怕连莎士比亚都不看的……   也许看海明威罢。   还是如意好。想起如意,便会睡不着觉。   有时候会这么寂寞……真的,除非找一个好的伴侣,天天把一切芝麻绿豆事告诉她,公司里发生了什么事,电影不好看,哪本书值得一读,什么都告诉她。要不就只好写稿,不骗你,你看报上那么多的专栏,那些人就天天告诉读者,他们几时上过厕所,几时又吃过饭,是些什么菜式,因为男朋友难找,所以报上写稿的女人越来越多,虽然读者相高远,但读者们是可爱的、温和的、懒洋洋的,不会为了三毫钱买一张报纸而痛骂某一个作者。他们是这样的容忍,在报上找着合适他们的稿子,真是一群美丽的好人。   我也爱看报纸。看到好的都记下来,又查看作者的名字,看到不好的顶多一笑置之。像一个游客,到了剑桥,便嫌那些校舍旧,其实不算旧了,牛津的更旧。我记得那时候到牛津开会,如意对我说:“那厕所前面石块地上居然有浅浅的两个脚印,想必是人人的脚都搁那儿,搁久了石头上起印子,真可怕。”是有点可怕,但是一间大学要这么可怕还不容易,可是那游客因为认得报馆老板的小姨的过房娘的阿婶的奶妈之故,拉扯上点关系,那游记也就登在报纸上,非常威风地,白纸黑字,咱们做读者的,看好还是不看好?看抑或不看,这倒是个问题。   如意是个可爱的女子,真的,她真是独一无二的,她脾气不好,但是她有强烈的幽默感,越是对陌生人,她越和蔼。   她是个特别出众的女子。我是真的爱她,一种老夫老妻式的感情。好像结婚已经八十多年,不再同床睡觉的那种感情。   我爱她。   此刻我如果见到她,我会说:“如意,我的生命闷得透顶,我忙着捉鸡,人们忙着捉我,所有的鸡是一样的,所有的人也一样,结果我便觉得闷,但假如你来驯服我,便好比太阳照在我生命中一样……”这是抄来的,这是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。不算数。然而好的情书都是抄的。   这本小王子是某个夏天,我和如意在巴黎和里路买的。   我们在旅行的时候什么都买,箱子像垃圾岗一般。有一只尚可多的瓷碟,就是这么被压碎了,六十多个法朗。   结果我到天亮才睡着觉。   不过上班还准时,头一个电话是那洋文人打来的,我拿起电话,“喂”的一声,那边要打宋家明,我觉得这女人的英文好难听,不知道哪一家学校学出来的,正在想,女人已经报上名来,说:“菲丽斯。”   我说:“啊,早。”心里想,乖乖不得了,找上门来了。   她说:“电话是美丽告诉起的,以前她也在你们那里上班,是不是?”   我说:“是。”   她说:“你今天晚上有空吗?”来了。   我说:“有。”   她说:“请你来一趟青年会好吗?我想开了录音机,听听你说中国方言。”   我说:“说得很坏,怕你印象不好。”心想:“来了。”   她说;“晚上八点好不好?”来了。   我说:“好。”她放下电话。   她来让她来好了,我去我就是个傻子。我不该答应地的。   怎么可上她家去呢。但是你知道,有时候人寂寞起来,没有办法。   我把车子开到青年会,她住很小的一间房间。天气热,我一下子就汗湿透了,为了礼貌,还不能当众抹汗,幸亏有一点风,从她房间小窗户看出去,倒真是万家灯火,尽在山下,景象万平。   “美丽的香港。”我说。   她笑了一笑。她看上去不坏。   “你吃饭没有?”我问她。   “没有,说吃了你也不会相信。”她嚼着口香糖.   我把衬衫袖子卷起来,看她弄录音带,又试着在麦克风里讲了几句,她把一段德国妇女吵架的录音放给我听,我说“像希特拉使号令。”她又放意大利语妇女吵架,我说:“像大型歌剧。”她说这一类的对白很有兴趣,一连播好几种,最后是广东话,两个女人互相在侮辱对方的母亲,我听得出了神。   我问:“那里录来的?”   她说:“就在楼下。”   我说:“很好听。”   她说:“听说你还会国语与上海话。”   我说:“这有什么稀奇,有人懂八、七八种。”   她问:“不尽然,美丽只会说广东话。”   我说。“你不能这么比,有些马来亚华侨连一种也不会,只好‘也罗,也罗’。”   菲丽斯大笑,“你学得真像,太像了,我的天。”   我松了松领带,看看她房间,忽然之间心中有点感触。   “这间房间像大学的宿舍。”我说。   “谁说不是?”她说。   我沉默一会儿。   “宋,我晓得你对我没多大的意思,”她忽然说:“但是帮我一个忙,我请你吃饭。”   我诧异,到底是美国人,有这样爽快,倒反而显得我有私心,我说:“没有意思?这是什么意思?”   她了解地微笑,不响。   我说:“我请你吃日本茶去,不骗你。”   “谢谢。”她不客气,“你知道我口袋里没钱,来,刚才那段话,请你以英文替我译出来,别怕难为情。”   我马上替她做好,如果她不怕难为情,我何必怕?只是这房间的温度高,我热得透不过气来,整个人都湿了,反而有种奇怪的痛快。手臂的皮肤贴在桌子上,每一次提高手,都像连皮剥下来似的。   她说:“我去弄咖啡。”   “不用。”我说:“给我一杯水,请。”   “你的英文……是那么准确,其实我应该学好英文。”   “你放心,我的国语比你的英文更差哩。”我说。   我把择好的纸张压在她的书下。   她说:“我看看。”   我说:“你要是相信我,回来再看,肚子饿了,现在先吃东西。”我站起来。   她说:“你常常穿白衬衫黑裤子吗?”   我点点头。母亲为此十分不愉快,但是我已经穿惯了。   她笑笑,跟我一起下楼,一路上她说:“美丽说你是很好的男人,但是对女人不大感兴趣,这话看来不像,可是你为什么不喜欢美丽?她那么漂亮,又是中国人,是否在等一个更好的?是为了什么?”   我没有回答她。车子里的冷气呼呼地喷出来,我不知道,在一个平治四五O可以摆满一条街的城市里,想这些没有用。我凉快起来,马上把车子开过隧道。菲丽斯美国音的英语有种刺耳,但具刺激性。   我们吃了一顿极好的日本菜,味道十分不错,她吃得很多,看起来有点野性的单纯。像菲丽斯,她所需要的不是一张文凭,而是一名如意即君。我喝着米酒,心里替她惋惜,我常常会在喝酒之后替女人设身处地想一想,在这一刻里,即使是母亲,也是合情合理的。   吃完饭我们在海边走路。她一直问:“那顿饭很贵,是不是?谢谢你。”她是一个有良心的女子,吃得苦,够镇静,也大方干脆,换句话说,不是没好处的。   (缺字)   她脸色一变,随即微笑,她点点头。   我送她到门口,走廊不似方才那么热。她低声的说:“你放心,我不会再打扰你。”   我弯弯腰,“再见。”   我离开青年会,回家第一件事便是淋浴:在这种天气没有冷气是睡不着的,有冷气也一样睡不着,到底好点,我怔怔的想,我真该结婚了,碰到什么人就是什么人,男人也有人老珠黄的一天,到那个时候才找老婆,感情不容易培养起来。   第二天,美利跟我说:“看不出你是个柳下惠。”   “我绝不是。”   “我知道,你除非其喜欢那女子,否则不动情。”   我说:“你错了,太喜欢那女子,十分紧张,也做不出这种事。”   “你这人……说来跟你出去这些日子,一点也不了解你。”   “我娶个丑八怪的时候,每个人都会了解。”   “我知道你一定要娶个美人。”美丽说。   我干笑,美丽把电话挂断了,那一日下班,天落着毛毛雨,我觉得出奇的寂寞。   我寂寞得有点儿麻木,非常处之泰然,没有那种惨痛的感觉,因此更增加了凄凉。不是没有地方可去,而是任何地方都没有我爱见的人,越是灯红酒绿,越是闷得说不出话来。   有时候傻傻的笑着,十二分的不相干,结果累得下巴也差不多可以掉下来。没有一个人的话可以相信,此刻我只想娶一个合情合理的妻子,我把心事单告诉她,她单把心事告诉我。   结婚是有点意思的,不然怎么连知文识字的红妓女也情愿从良,我重视婚姻……好比一个女人。   下班到了家,妈妈说:“有个洋人打电话给你。”   我吓一跳,以为是菲丽斯,刚在任美丽什么告诉她(此处有误),妈妈说下去:“是男人,我用我那八百多年不用的英文回答:我是他妈呀,你是哪一位?那个人说,他是你教授,旅馆的名字与他姓名都写在纸上,你看看。”   我放下一半的心,我并不认得洋人:公事上的洋人,都一只到公司去找人,我拿过纸条,可不真是以前的教授,是教物理的,他是一个不错的人,N先生,但怎么会手里遥遥来了香港?我看看电话,便打过去。   接电话的就是他,好像不是旅馆,我先报名,“我是宋家明,N先生,欢迎来香港。”   他哈哈的笑,“没想到吧?家明,我早说过,人生何处不相逢(原为“泥建”,不通,改),我们又见面了,我特地到校务处去找出你的电话地址,这(之)些年,你真是一封信也不来,好叫人失望。”   我听了他的声音,瞎七搭八地心头上先是一热,好像见到(创)了至亲友人,“N先生,吃过饭没有?出来喝一个啤酒。”   “好,我住在亲戚家,叫什么路?落阳路十号。”   我说:“我来接你,十五分钟。”   N说:“好,再见。”   我刚要出去,妈妈说:“你淋个浴吧,这么热的天气,当心(动)闷出病来。”于是我又洗了一次澡才换衣服,然后出门开车纷(?)落阳道,我迟到大概十分钟,N已经站在门口等我。我道歉(政),一边细细打量N,他一点也不见老,男人到四十岁就变了化石,再也看不出来,尤其是他这种男人,正牌男人四十   一枝花,有学问有人格。   他说:“家明,简直不认得你了,真的长大了。”   我说“做过几年工作,我老油条啦,没有用,N先生,你们可把咱们骗得好苦,在学校里只对着课本,世界上阴险的事儿一点也不告诉我们。”   他哈哈的笑着,然后上我的车子,我把他带(戴)到避风塘,叫一个小艇,两人悠哉优哉的吃起海鲜来。他很纳罕,“我表弟没告诉我有这等好地方。”   我微笑,“令表弟是干哪一行?”   N说:“他是政府地皮的测量官。”   我点点头。在香港的洋人真是享福,难怪一个个听见要回老家就哭得出来。   “你这次来,不是有公干吧?”我问。   “我来看看,想换个环境教书,我跟我太太离婚了。”他说。   我一呆,低下头。离婚,多么可怕的名词。他也离婚,渐渐大家有样子学起来,离婚背后的黑幕反而不容易看得清楚。   “家明。你不是为我难过吧?”他问。   我摇摇头,忽然发了一身的汗,满头满脑都是,风吹上来,很冷。   “世界上的事,不要想那么多,想多了没意思。”他说:“你呢?家明,你那个要好的女朋友呢?”   “她嫁了另外一个人。”我说:“我还是独身。”   N一怔,“但是她与你那么要好……”   我说:“可不是,她对婚姻没有信心,终于挑一个比我可靠的人。”   “女人有时做很奇怪。”N拿着毛巾擦手,很高兴的样子。   他们外国人对于离婚的看法是不一样的。外国人是外国人,我们是中国人,中国人是中国人,再洋化也还是中国人。   在避风塘中,我又想起如意。   N不住口的称赞着美丽的食物,美丽的风景。大概是十三十四的光景,月亮已是十分的圆了,我仰起头看。N说我比以前又更加沉默,我对他说,要把他带到一个好地方去。   我把他带到舞厅。   N一下子就呆了,他没想到的这种地方。我们俩一坐下,大班看样子就知道是两只羊牯(姑)。   我说:“叫两位小姐来。”   迟疑了一下又补一句:“看看伊凰在不在。”   我跟N解释:“中国女人不流行跳舞,中国男人没有办法,只好发明舞厅。中国男人是非分得很明,跳舞有跳舞的女人,喝茶有喝茶的女人,后来结婚的,往往又是别的女人。”   N听得傻傻的,没一下子,伊凰来了,向我笑一笑,另外一位小姐穿着件长旗袍,叉子一直开到股际,雪白的大腿,非常具诱惑力,面孔虽然不致于太难看,却也不美,但这不要紧,没有人会注意。   两位小姐都很大方,比外头那些千金小姐还显得磊落,那位穿长旗袍的小姐英语流利甚,与N一直说着话。我们并没有跳舞,N的脖子都有点红,他恐怕难为情,再来几次,也就好了。   伊凰问我:“宋先生好久不来?”   我笑说:“你还记得。”   伊凰说:“当然记得。”   我说:“我一年也来不到两次。”   伊凰说:“根本就是,这种地方,来干什么?”   我不响,N在那里一本正经的解释他这次到香港来的目的。真是出洋相。我觉得非常的寂寞。一只镶碎镜子的球在红绿灯下闪闪生光,我一点也不需要灯红酒绿,我只需要一个妻子,即使在兵荒马乱的地候,我还可以抓住她的手,对她倾诉一些不相干的小事。我只相信她,她也只相信我,世界上其他的人,我们可以不必理会。   我因此跟N站起来,付帐走了。伊凰给我一张纸,她说:“你有空请打电话,这是我家,我上午一定在。”   我点点头,把纸放进口袋,可是一出门,我就把纸扔掉。将来后悔(梅)是另外一件事,我不能徒然引诱一个女人,我甚至不能给她许多谎(慌)话,何必呢。   N在归途中跟我说:“那真是一个寂寞的地方。”   我笑,他到底是一个教授,我说:“这世界头一个领我们住寂寞的路上走,我记得咱们同班有个加利,记得吗?这小子有个女朋友,住在暖气很足的屋子里,加利天天在她那里做功课,省灯省油的,末了他说:‘越来越不想回家,真要娶她了。’我们也不知道他究竟娶的是暖气,还是其他的。对于很多人来说,婚姻不过是这么一回事,是不是?”   N说二“家明,你变了,你很不快乐。”   “不快乐也是自然的事,是不是?谁活在这世界上近三十年,还快乐得起来?太久没过得意称心的日子,真叫人怀疑,也许我已经丧失了快乐的本能,再也不能够快乐了。”   N说:“这本能是不会失去的,就像学会了游泳,永远不会忘记。”   我忽然说:“N先生,今天到我家睡好不好?我还想跟你说很多的事。”   他温和的说:“不必、你有我的电话,我们可以常常出来说话,说不定我留在这里教书,还得要你帮忙哩,你放心,来日方长。”   是吗?我心里想,不知道还有几日?   见到N,好像忽然间看到自己的影子,老大的不高兴,人老了也就老了,男女都一样,早不离婚,晚不离婚,偏偏在这个时候离婚。他也迟婚,是个罕见的例子。他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教授,咱们俩在选妻方面有点同病相怜。那日回家,我有种郁郁以终的感觉。   老妈大概是看出来了,所以亲戚朋友间有什么会,都拉我去参加,我不反对,只要是灯光亮一点,可以有说有笑的场合,又是熟人,都可以散散心。   这一天妈妈说:“去不去?跟你三表哥介绍女朋友。”   我说:“老三都四十岁了,还有人跟他介绍女朋友?”   妈妈说:“不公道就在这里,女人上了二十五,大家都有点厌气,男人不一样,四十五十都有做媒,没法子,女人一代代的成长,好丈夫难找,年纪大一点的男人反而吃香。”   她阴恻侧的一笑,“今天晚上便我是替老三介绍女朋友去的”   “好,”我有兴趣,“我们去隔岸观火。”   老三是个读书人,但人到中年,圣人也带三分油腻,老三读书便读油了,有他在场,寂寞是不愁的,他很有点鼓舞力,把场面弄得热热闹闹,但是把他的声音分析起来,非常的虚伪做作,我不知道在场有没有人注意到。   被介绍的小姐并不好看,五官略嫌厚重,因此一张嘴不翘也像翘着,很有点稚气的美,她姓张。老三并不问她的名字,只是“张小姐张小姐”的称呼她,过份客气一点。这年头做男人也不好做,稍不留神,便成了一个莫名其妙女人的丈夫。老三非常的当心。张小姐有二十多岁了,并不说话,很随便的穿件衬衫,一条裤子,倒是落落大方,不在乎被评头品足,脾气还是有的,却已炉火纯青,这些都看得出来。做女人更难,以前还可以把婚姻托给媒人,名正言顺在家里等,后来就得靠姊姊拉扯,若姊姊不得力,或是没有姊姊的,只好本人想法子,耗到许多岁尚无对象,像这位张小姐,还算是得人缘的,有个把亲戚请客义气来替她介绍男朋友,只是成功的成份不高。我明白老三,他喜欢聪明的、年纪轻的女孩子,最好二十岁左右,非常爱娇的那一种,他的欣赏力强,他不是不知道张小姐的好处,在他年轻的时候,她或许是他理想的对象,但是现在地步入中年,没有时间。   我却为了不一样的理由而欣赏张小姐,她的相貌与动作都有点像如意。在座还有张小姐的母亲,两母女不大说话,那个母亲很老很昏庸了,皮肤异常的黑,看上去像张小姐的婆婆,吃起东西来非常的响,而且只管吃,一盆白切鸡上来,她努力的吃着,把女儿的幸福也吃到肚子里去了,一点也不在乎,有种血淋淋的残忍。吃完之后,大家坐在沙发上说话,这位张老太太因为肥胖,故此要在椅子上扭一扭,才能够坐好,两只肿而且黑的水桶脚悬空,像一个小孩子。脸上痴钝地笑着,一双小眼睛却很尖锐,有种毒恨的神色,气忿忿的看着全场的人。  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老年人,母亲只有五十岁,并且思想很新,做人也顶乐观,这个张老太太是个很突出的人物,但老三太过份卖弄表演他自己,以致错过许多观察人动的好机会。我忽然发觉另外也有人在注意张老太太,那是她的女儿。张小姐冷冷的看着她母亲的一举一动,脸色很正常,却有种诧异,仿佛一在人前,她便不认得她了。这使我连忙用眼光找到自己的母亲,老妈正在那里听人诉若呢,我松下一口气。   如意现在大概与这张小姐差不多年纪,甘七八岁,或者更大一点,美人迟暮,并且有着许多过去,男人们都怕那些过去太辉煌,是他们颜色所不能遮掩的,不如找一个马马虎虎的女人,像张白纸,爱怎么涂就怎么涂。张小姐大概也很明白这点,所以不在乎这顿饭的成败得失。   过了一刻还有人建议去跳舞,我已经走不动了,那张小姐干脆马上推辞。老三并不在乎,因为在座还有别的女孩子,他们一辆车就走了。我觉得张小姐有点尴尬,便建议送她母女两个。妈妈过来拉人打麻将,把她母亲拉走,只剩她一个人。她看着我,犹豫一下说:“我自己叫个车子可以,不烦你。”   声音是很冷淡。   我说:“没有什么烦的,车于就在对面。”   我的确把车子停在对面。拿抄牌纸是我拿手好戏,再也不怕的。香港根本没有停车的地方,抄牌费应列入正常开销一项底下,否则就别买车为上。取过车子,我问她地址,就送她回去。她一路很沉默,心事重重,不说话,也不看我。送她到家我不得不自我介绍:“我姓宋。”她只点点头,在下车的时候道了谢。   妈妈打完麻将回来说:“输赢越来越大,以后真不能上他们家去玩,”她自是说给父亲听,“客厅里尽是蚊子,打蚊子还来不及,还打麻将呢,那女佣也差不动,这年头…,”   爸爸其实在看电视,并没有听进去,不过她不介意,几十年来都这么过了,夫妻间要互相迁就,只要有个人听着便好,可以一直说下去,说下去。   妈妈对我说:“老三真不像话,吊儿郎当,到几时去?人家那张小姐也是大学生,配他不错,但是他嫌她大,他喜欢小一点的。”   妈妈不寂寞,她有正常活动,而我,我什么都没有。   爸爸说:“明天我要开会,七点回来。”   妈妈偷偷跟我说:“又开会,开到什么地方去?”   我不响。   妈妈说:“现在才后悔设生多几个孩子,看到人家一屋子的人,蛮羡慕的。其实当初自私点,也就把孩子们拉扯大了。”   她叹一口气。   这件事母亲其实没有做错,也是她一生内唯一做对的事,兄弟姐妹多,一点好处也没有,人生根本是一个很大的失望,唯有两个人的真诚相爱才可以解除的失望。做人其实跟生儿子一样,没多大的意思,俗语说:儿子好比眼眉毛,勿生设相貌,生生没味道;做人也一样。将来我结了婚,也不要孩子,没有道理把生命一代代的带到世界来,这样盲目,这样自私。如意也这么说过:孩子们真是可怕的,她说。咱们能控制的事已经这么少,可以不生而拚命的生,这真是……   妈妈转向我:“你怎么啦,家明,最近你真是三棍子打不出一句话来。”   我说:“我累了。”   “去睡吧。”   “是”   去睡吧,每个人都那么说:去睡吧,一句话解决了很多的问题。去睡吧。当初毕了业,如意出去找工作,回来就咪咪妈妈的骂广东粗口,她喜欢广东粗口,认为既有诚意又够磊落,她说:“找工作?最好是找长期饭票!像咱们这样,找个三千镑一年的工作,付了税只剩两千,吃饭还不够,大的开销不知道几时翻本!还找不到呢。女人工作再出风头也没用,赶紧嫁个阔丈夫要紧,就算不阔,一天有三餐饭吃也可以了,最主要是人靠得住——我随时可以甩掉他,他永远不会甩掉我。”   话是说得不错,所以她马上嫁人,不求事业有发展,说实在也是,女人找工作作什么?身为男人,连妻子也养不活,干脆做光棍,以免害人害物,可是这种想法也算落后了,现在的男人们讲究现实,太太能出去赚钱,贴补一下也是好的,自是男女平等。   唉,天又慢慢的凉了,如此这般,一年四季,更替不已,一年复一年。如意当年不肯嫁我,只有一个原因,我们太了解, 不能结婚,她大概是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