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节:你害我家散人亡! 2005年10月17日   "仔细想一想,尽量提供线索。" 乃娟心中一片空白。 "暂时放假也是好事,我们会派人保护你。" 由始至终,新上司都未曾出来说过一句话。 乃娟离去时看一看烧焦的大门,不出声。 她心中实在没有仇人。 一名女警随她回家,守在她门口。 "吴小姐,我们每十二小时换班,希望这几日你不要随处走动。" 乃娟不出声。 第二天,报上刊登小小一则新闻,放在内页不当眼之处:"婚姻辅导员遭恐吓,办公室大门被火烧。" 字样太小,没有几个人看得到。 乃娟在家看小说。 一星期后,警方同她说:"我们已取消守护,吴小姐,你自己出入小心。" 乃娟点点头。 是哪个冒失鬼开她玩笑? 一定是同伴侣吵闹,心有不甘,迁怒他人。 过一阵,气顺了,不了了之。 她呼出一口气,平白多了两个礼拜假期,也不是坏事,她把想读的新出版小说全部读了一遍。 最后一天假,她与办公室联络,与方女士通电话。对方若无其事说:"明日复工好了。" 同事告诉她:"大门已经换过,没人记得那件事了。" 是吗?那多好。 但是乃娟仍然早出早归,不想掉以轻心。 乃娟把最近几年档案取出查究,并未发现可疑人物。 没有人同她有深仇大恨。 这把火究竟是什么人放的? 乃娟现在每走几步路,总得回头看一下,成语中形容的惊弓之鸟,就是这个意思。 她比平日更加沉默拘谨。 正当人人都以为事件已经平息,比意料中更坏的事发生了。 星期日上午,乃娟到门前找报纸。已经九点多了,日报应该一早派发,可是今日门内并无报纸。 乃娟是报迷,一日不读报纸,恍然若失。 她想:会不会是送报少年懒惰,把报张扔在门外算数呢? 她打开门,果然,两份报纸就在楼梯上。 乃娟已经梳洗,身穿便服,故此踏前几步,伸手拾起报纸。 就在这个时候,她听到身后一声暴喝:"吴乃娟!" 乃娟本能地转过身子,还来不及吃惊,眼前一个黑影扑上来,挥舞着武器,朝她头部袭击,电光火石间,乃娟急忙侧头闪避,并且用双臂挡在脸前。 她只听到轻脆的"噗"一声,她不觉痛,人却应声而倒。 凶手见得手,狰狞地瞪着地上的吴乃娟,他骂她:"你害我家散人亡!" 他手里拿着的原来是一只垒球棒,棒上染血。他咬牙切齿,预备再次棒击乃娟。 乃娟只觉晕眩,她一直有知觉,可是四肢已经不能动弹。 她内心相当平静,睁着双眼,看凶手向她又一次扑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