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节:我要把孩子带走 http://book.qq.com   2005年10月19日   金瓶没想到她那样愿意讲话,心情那么平静。 “我在这里,有几个好朋友。她们主办一个受虐女性会,我也是会员之一,我正修读法律课程,律法这件事,十分有趣。” 她似真正释放了自己。 “反正要在这里度过终生,不如安安静静生活。” 她的身型宽壮一倍以上,双手粗糙,但是她不再在乎。 终于,话说到正题上去。 金瓶问:“什么时候,发觉我还在人世?” “是秦聪告诉我。” “什么?” 她很安静,笑一笑:“秦聪双手握着刀柄,想把它拔出来,电光石火之间,他明白了,他说:‘金瓶,我知道是你。’我当时知道,你其实就在我们身边。” 金瓶轻轻问:“师傅怎么说?” “师傅说,残害同门,罪该万死。” 玉露忽然又笑了。 嘴巴一咧开,可以看到她少了几颗牙齿,乌溜溜一排洞,有点可怕。 “师姐,托你一件事。” “必定替你办到,你说吧。” 这时,狱卒踏前一步:“时间到了。” 随行的中年太太立刻说了几句话。 金瓶催她:“快讲。” “我有一个女儿。” 金瓶一怔,是那胎儿,托世为人,已经生了下来,遇风就长。 “她在哪里?” “此刻由福利署托管,请代为照顾。” “我会找到她。” 玉露又一次在不应该笑的时候笑出来:“请善待她,视她为己出,并且,不必告诉她出身,不用提及我存在。” 金瓶点头:“遵嘱。” 这时,闸门打开,制服人员来带走玉露。 她向师姐深深鞠躬,然后,转身头也不回离去。 金瓶明白了。 她见她,是叫她照顾那幼儿。 离开监狱,门外有一辆黑色大车在等她们。 车窗放下,是岑宝生。 金瓶立刻坐到他身边,紧紧握住他的手。 律师很快找到了那幼儿。 她已经一岁多,寄养在一户指定人家,那家人一共有四个孩子,住在紧逼的公寓。 金瓶去探访她: 她一眼就把她认出来:个子小小,穿一件旧T恤当袍子,赤脚,足底有厚茧,显然从来没有穿过鞋子,乌黑浓发纠结一起,看上去似流浪儿童,但是她有特别白皙的皮肤,以及一双明莹的大眼睛。 金瓶蹲下:“过来。”她轻轻用中文叫她。 那孩子听懂了,转过身子,看着金瓶。 金瓶微微笑:“你跟阿姨回家好吗?同阿姨一起住,阿姨教你读书。” 那孩子忽然笑了,露出几颗雪白小小乳齿。 金瓶站起来,对律师说:“赶快办理手续,我要把孩子带走。” 律师答了一声是。 金瓶与岑宝生到公园散步。